原文: 元亮赋归去,富贵比浮云。
常于闹里,端的认得主和宾。
肯羡当年轩冕,时引壶觞独酌,一笑落冠巾。
园圃日成趣,桃李几番春。
挹清风,追往躅,事如新。
遗编讽咏,敛衽千载友斯人。
君爱谪仙风调,我恨楼船迫胁,终污永王璘。
何似北窗下,寂寞可栖神。
李光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,是南宋时期的名臣、文学家和词人。他出生于1078年12月16日(参考资料[1]),出生地为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。他是唐朝汝阳王李琎的后裔。
李光于南宋崇宁五年(1106年)中进士,后被调任知开化县,之后又调任知常熟县。他在官场上逐渐升迁,最终担任参知政事的职位。然而,由于与秦桧不合,他被贬到绍兴府担任知府,并后来改任提举洞霄宫。
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李光被贬到藤州安置,后来又被贬至昌化军。秦桧去世后,他被内迁到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他恢复了左朝奉大夫的职位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李光退休,并在行至江州时去世,享年八十二岁。
宋孝宗即位后,追赠李光资政殿学士的称号,并赐予谥号庄简。李光的前后集共有三十卷,但已经失传。此外,他还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