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雁的创作背景

创作背景
韦应物是唐朝时期的一位文学家和政治家。公元783年,他被任命为滁州刺史,开始了他在滁州的官职生涯。这首《闻雁》是他抵达滁州后不久创作的一首诗歌。

诗中的“闻雁”指的是韦应物在滁州听到的雁鸣声。雁鸣是秋天的特有声音,也是中国古代文人常用来表达思乡之情的象征。韦应物在离开京城后,来到了陌生的滁州,他对这个地方充满了好奇和期待。当他第一次听到雁鸣声时,这种熟悉的声音让他感到亲切和温暖,同时也勾起了他对故乡的思念之情。

这首诗以雁鸣为线索,通过描绘雁群飞过滁州的景象,表达了韦应物对故乡的思念之情。他用诗意的语言描绘了雁群飞过的场景,将自己与雁群相比,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。诗中的“故人西辞黄鹤楼,烟花三月下扬州”是对离别的描写,也是对故乡的回忆。通过这些描写,韦应物表达了自己对故乡的思念和对离别的感伤。

这首诗以其简洁而深刻的表达方式,展现了韦应物对故乡的深情厚意。他通过雁鸣这一自然景象,将自己的情感与自然相融合,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。这首诗不仅展示了韦应物的才华,也反映了他作为一位政治家的情感和对家乡的眷恋。

总之,这首《闻雁》是韦应物在滁州任职期间创作的一首诗歌。通过描绘雁鸣的景象,他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,展示了他作为一位文学家和政治家的情感和才华。这首诗以其深情厚意和简洁而深刻的表达方式,成为了唐代文学的经典之作。


诗文: 故园眇何处,归思方悠哉。
淮南秋雨夜,高斋闻雁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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