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出生于东阳(今属浙江)。他于绍兴二十四年考中进士,随后在绍兴二十五年被任命为平江府府学教授。不久后,他被提升为国子录左宣议郎和太常博士,并兼任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在桧去世后,曹冠为他撰写谥议,称桧为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。然而,数日后,他因为右正言张修等人的论罢而被罢官。明年,他再次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曹冠获得再试的机会,并于乾道五年(1169年)再次考中进士。绍熙初年,他被任命为郴州知州,后来转任朝奉大夫,并被赐予金紫致仕的待遇。他在八十岁时去世。曹冠著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还有一卷《燕喜词》。
暖律初回。又烧灯市井,卖酒楼台。谁将星移万点,月满千街。轻车细马,隘通衢、蹴起香埃。今岁好,土牛作伴,挽留春色同来。
不是天公省事,要一时壮观,特地安排。何妨彩楼鼓吹,绮席尊罍。良宵胜景,语邦人、莫惜徘徊。休笑我,痴顽不去,年年烂醉金钗。
命驾访嵇,泛舟思戴,此兴甚浓。料情侔杨惲,乌乌拊缶,意轻殷浩,咄咄书空。莫讶群芳淹速异,到时序推排元自同。休怅望,任春来桃李,秋后芙容。
因嗟锦城四载,漫赢得、齿豁头童。叹里门密迩,易成间阔,诗筒频寄,难续新工。我已怀归今得请,念此地迟回谁似公。经济手,看鸾台凤阁,晚节收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