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丁年口伐真奇事,一代诗鸣不救贫。
大手欲推浯水颂,群酋曾折石湖巾。
乃今谢傅还初志,其奈王阳是故人。
独有吾闽欠公句,诏书果起钓磻滨。
敖陶孙字器之,号臞翁,一号臞庵,自称“东塘人”。他出生于淳熙七年(1180年),当时乡荐第一,后来定居昆山。在太学期间,他曾写诗送给朱熹,并且写了一首悼念赵汝愚的诗,这引起了韩侂胄的不满。庆元五年(1199年),他考中进士。之后,他先后担任海门县主簿、漳州府学教授和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等职务。然而,由于临安的书商陈起刊刻了《江湖集》,他因此受到牵连而被贬官。最后,他官至温陵通判。宝庆三年(1227年),他去世。他的著作有《臞翁诗集》2卷,收录在《南宋群贤小集》中。此外,《江湖集》和《江湖后集》中也收录了他的一些佚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