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芦灯烟火隔三城,远听渔歌旧调更。
游子敢忘清世念,短蓬还系故乡情。
丹枫点岸偏留景,幽鸟迎人自报程。
梦里绛榴初结实,小园新态接春生(以上《区奉政遗稿》卷四)。
区元晋(字惟康),是明朝时期的文人。他出生在广东新会,是越子(指广东人)。他在明世宗嘉靖四年(1525年)中举人。后来他担任云南镇南知州和福建兴化府同知的官职。他的著作有《见泉集》。在清朝时期,温汝能的《粤东诗海》卷二一和道光的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四中都有关于他的传记。
区元晋的诗作以附在明万历四十四年刻区越所撰写的《乡贤区西屏集》中的《区奉政遗稿》为底本,参考了1954年重印的《区西屏见泉二公合集》中的《奉政区见泉公遗集》。这些著作收录了他的诗作。除了诗歌创作,区元晋还有其他的文学作品。然而,关于他的出生和死亡的具体信息目前尚不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