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足随意以行,目惟心所视。
若必待使之,动行即相戾。
是故造自然,斯为理之至。
根据提供的内容,整理补充如下:
李若川,字子至,出生于绍兴十六年(一一四六),是徐州丰(今属江苏)人,是若谷的弟弟。他在绍兴十六年时担任权金部员外郎,但因为某些事情被罢免。三十一年时,他被调到江南西路担任转运判官,之后又被调到东路。三十二年,他负责管理淮西江东的财赋、军马、钱粮等事务。孝宗隆兴二年(一一六四),他被任命为司农少卿。乾道元年(一一六五),他被任命为吏部尚书,负责管理吏部事务。然而,他在乾道二年被再次罢免。《两宋名贤小集》中收录了他的《延月楼诗稿》一卷,现存有他的十三首诗。关于他的出生和死亡的具体信息暂时没有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