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妇女之孝二十首 其十七 ①木兰》原文赏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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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 慎勿悲生女,均之有至情。
萦能赎父罪,兰亦替爷征。



林同

林同(?—1276)是宋朝福州福清人,字子真,号空斋处士。他在诗歌方面有深厚造诣。尽管他有世泽之才,可以担任官职,但他选择了不仕。元兵入侵福州时,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将忠义局设在林同的家中,招募义兵。当元兵逼近城下时,刘仝子逃走了,林同与同伴啮指流血,写下誓言在壁上,决心守护忠义。不久后,他被敌人捕获,但他坚决不屈,最终以死捍卫了自己的信念。他的作品中有一本名为《孝诗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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