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拿舟漾明月,把酒对青山。
月影涵山扉,妙处端难言。
回觞劝鸥鹭,吾与尔忘年。
适意只自知,讵可他人传。
滕岑(1137-1224),字元秀,出生于严州建德(今浙江建德东北)。他在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领乡荐,多次参加进士考试但未能中举。绍熙元年(1190年),他特奏名,被调徽州歙县尉任职。后来,他因母亲去世而再次调任温州平阳县丞,任满后被任命为监南岳庙。宁宗嘉定十七年(1224年)去世,享年88岁。他有一部诗集,但已经失传。有关他的事迹见于《桐江集》卷一《滕元秀诗集序》。根据《瀛奎律髓》、《永乐大典》等书所载,滕岑的诗被编为一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