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剪烛夜殊永,论心席每前。
绝尘偏我后,登岸喜公先。
珠匮应兼在,金针是此传。
六年空筑室,一唯独曾贤。
庞嵩,广东南海人,字振卿,生卒年份不详。他于嘉靖十三年成为举人,二十三年被任命为应天通判,后晋升为治中。在任期间,他多次代理尹的职务,致力于治理堤坝和修建防御工事,平反冤狱,实施了许多善政。后来,他被调任为南京刑部员外郎,晋升为郎中,又被迁任曲靖知府。然而,由于年事已高,他在仅五十岁时就被迫退休。早年间,他曾跟随王守仁学习,并在罗浮山讲学,因此被学者们尊称为弼唐先生。在担任官职期间,他常常与其他学生一起进行讲习。此后,他又跟随湛若水游历。他著有《刑曹志》一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