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1573-1642),字子建,是顺德人。他是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时成为诸生,每次考试都能名列第一。在明思宗崇祯年间成为贡生,当时已经六十岁了。由于时事艰难,他决定前往粤省巡抚那里上书陈述急务,但尽管得到了赞赏,却未能得到应用。当时的缙绅们称他为岭南端士。他曾与修府县志乘一起旅行,进行了一些士论的交流。晚年时,他喜欢游山玩水,灵感来临时,他能够立即写下千言万语。欧必元擅长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人一起修复了南园旧社,被称为南园十二子。他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作品。清代郭汝诚在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中有关于他的传记。欧必元的诗作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