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红妆仙子。
花貌何须洗。
风流常占风波里。
分香原不惜,解语应如此。
更无数,青衣翠袖环相倚。
缥缈云成绮。
玉树歌声美。
摇白羽,临秋水。
能容佛子咒,不禁鸳鸯戏。
凝望处,若耶溪女船来矣。
陆求可(1617—1679)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,字咸一,号密庵。他于顺治十二年(1655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,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,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。
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,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减免税收、降低赋役、改善农田水利等,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。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,加强对官员的监督,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。
后来,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,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,以免冤滥。他注重调查取证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,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。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,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。
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,他于清康熙十八年(1679年)逝世。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、为政清廉的事迹,被后人称为“清廉官吏”的典范。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,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。
画堂香细。
红烛摇金穗。
春似海,天如水。
一星明宝婺,万霭凝朝瑞。
朱阑外,东风开遍长春蕊。
蝶舞霓裳媚。
莺逗鸾笙脆。
灯影畔,帘波内。
欢腾莱彩戏,酒劝酡颜醉。
君记取,年年为谱千秋岁。
云谣荐寿。
日月文章走。
汴宋事,夸人口。
两朝篇翰盛,并出钩沉手。
花草后。
似公结集诚稀有。
卅载神交久。
儒雅尊耆旧。
五岭外,空翘首。
晤言缘未悭,祝嘏随年又。
但愿取、长江浩荡倾春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