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花柳市,转眼见秋光。
游兴不寻常。
波心菰叶沉云黑,风中莲子落衣香。
约同人,张翠幕,宴高阳。
泠泠处、子猷堂上竹。
萧萧处、陶潜径里菊。
须相对,莫相忘。
桃花扇举笙方奏,泥金带缓曲初长。
尽流连,诗警策,酒颠狂。
陆求可(1617—1679)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,字咸一,号密庵。他于顺治十二年(1655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,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,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。
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,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减免税收、降低赋役、改善农田水利等,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。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,加强对官员的监督,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。
后来,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,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,以免冤滥。他注重调查取证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,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。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,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。
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,他于清康熙十八年(1679年)逝世。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、为政清廉的事迹,被后人称为“清廉官吏”的典范。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,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。
群峰合,天际涌青莲,飞瀑界中间。
长桥跨水通幽处,悬崖结屋伴神仙。
山出云,云渡水,水环山。
问谁凿、盘陀依断岸。
又谁种、长松临陡涧。
非人力,必天然。
林深叶密不知路,山深日冷不禁寒。
近黄昏,岚气作,罩峰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