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求可(1617—1679)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,字咸一,号密庵。他于顺治十二年(1655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,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,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。
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,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减免税收、降低赋役、改善农田水利等,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。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,加强对官员的监督,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。
后来,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,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,以免冤滥。他注重调查取证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,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。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,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。
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,他于清康熙十八年(1679年)逝世。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、为政清廉的事迹,被后人称为“清廉官吏”的典范。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,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。
鲤风扇海,鲛雾架楼,英灵独数巾帼。
碧玉小家争说,当年剑仙出。
青霞选,甘殉国。
肯听尔、大虫添翼。
副车中、血溅桃花,顿驾雌霓。
燕赵有余风,粉聂钗荆,佳侠破常格。
要替孟宫花蕊,门楣换清白(孟蜀花蕊夫人亦费姓。)。
荆驼后、凭吊客。
等拜倒、丽娃鹃魄⑴。
御河底、一样完贞,何处埋碧⑵。
深荷澹柳,朱瓦翠檐,川原楼观纷触。
俊侣茗谈幽阁,阴阴映衫绿。
风来去,蝉断续。
动万里、劳生歌哭。
笑行子,十载逢迎,暗恨空筑。
梁燕久巢林,小扇轻罗,休省旧芬馥。
似海舞红都落,凭谁赋鹏鵩。
湖边路,容问卜。
泛一棹、酒波阑曲。
奈争向,千古牛山,痛泪相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