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钿蝉金燕内家妆。
画鸦黄。
掩明珰。
楚楚娟娟,顾影着罗裳。
眉似远山腰似柳,凌波步,欲惊鸿,洛浦旁。
云踪雨迹在高唐。
玳瑁床。
鹊尾香。
朝也暮也无别事,爱绣鸳鸯。
常向天边圆月诉愁肠。
青琐闼前韩寿老,何日里,对温柔,跨凤凰。
陆求可(1617—1679)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,字咸一,号密庵。他于顺治十二年(1655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,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,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。
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,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减免税收、降低赋役、改善农田水利等,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。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,加强对官员的监督,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。
后来,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,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,以免冤滥。他注重调查取证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,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。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,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。
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,他于清康熙十八年(1679年)逝世。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、为政清廉的事迹,被后人称为“清廉官吏”的典范。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,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。
孤灯惨惨照黄昏。
道三更。
未三更。
残梦半回,数得漏分明。
梦又不成更又永,闲思著,冷清清、种种情。
蛩声。
雁声。
几番声。
鸡又鸣。
鸦又惊。
曙也曙也,却只是、月影中庭。
阵阵霜风,不住透寒衾。
未灭馀灯含半烬,人倦也,待萦愁、病未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