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秋风寒露滋芳草。
绿满西郊道。
提壶树底爱新凉。
酹酒先迎少昊。
莎鸡催织,流萤改火,粳稻香生早。
班荆不让春光好。
月里霓裳,胜十洲三岛。
更东皋酿黍,南村剥枣。
渔樵归晚,诗书夜读,沮溺何曾老。
陆求可(1617—1679)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,字咸一,号密庵。他于顺治十二年(1655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,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,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。
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,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减免税收、降低赋役、改善农田水利等,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。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,加强对官员的监督,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。
后来,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,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,以免冤滥。他注重调查取证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,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。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,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。
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,他于清康熙十八年(1679年)逝世。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、为政清廉的事迹,被后人称为“清廉官吏”的典范。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,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。
压波桥外同仙鹊。
记醉别、杉青北。
隔年扶屐到花溪。
正是收灯春夕。
东城书屋,雪中径悄,点点寒梅白。
蒋陵秋雨飞帆席。
便问我、荷衣客。
平明相送玉阶行,检点旧分双笔。
到时应见,宫眉紫袖,把一缕、红丝量日。
是谁巧把丹青画。
喜个里、真潇洒。
迥然标致出风尘,何羡轻肥裘马。
繁华尽洗,豪奢不尚,独把风流写。
声名藉藉传京国,看笔似、黄河泻。
科头坐石澹忘情,不数晋时王谢。
他年麟阁,绯衣玉佩,祇是寻常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