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草满池塘。
正年时执手,惜别时光。
画桥文杏细,烟渚柳丝长。
蜂欲乱,蝶初狂。
都为早春忙。
奈寸心、缠绵往事,无限思量。
天涯云树茫茫。
漫登山临水,立尽斜阳。
雏莺空自啭,别燕不成双。
凝望处、九回肠。
但梦到东墙。
只索要、寻花归去,同醉高唐。
陆求可(1617—1679)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,字咸一,号密庵。他于顺治十二年(1655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,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,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。
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,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减免税收、降低赋役、改善农田水利等,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。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,加强对官员的监督,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。
后来,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,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,以免冤滥。他注重调查取证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,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。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,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。
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,他于清康熙十八年(1679年)逝世。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、为政清廉的事迹,被后人称为“清廉官吏”的典范。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,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。
云树苍茫。
溯三千弱水,九十春光。
花争冶艳,花散幽芳。
兰雨歇,竹风凉。
游趁日方长。
却由来、声声杜宇,撩拨愁肠。
劳劳形役忽忙。
拣琴书诗卷,压我轻装。
船如天上坐,人在水中央。
归去也,意难忘。
更忍看、唱酬缣素,笔墨淋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