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火日炎炎五月天,邑中分事力相完。
君当庾廪司平粜,我近方书辑众丹。
共识朝廷欲为惠,岂图居处自偷安。
谁言忠谊须谋大,未合谋时且恪官。
韦骧,字子骏,是钱塘(现在的杭州)人,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(公元一〇三三年),卒于徽宗崇宁四年(公元一一一〇年),享年七十三岁。他擅长诗文创作。
公元一0五三年,韦骧参加皇祐五年进士考试,成功中进士,被任命为袁州萍乡系的知县。之后,他历任福建转连判官、主客郎中,以及变路提刑官。
公元一一〇一年,建中靖国初,韦骧被任命为明州丐宫祠的知州。后来,他又被提升为左朝议大夫,负责提举洞霄宫的工作。最终,他在此职位上去世。
韦骧著有文集十八卷和赋二十卷,这些作品都被收录在《宋史艺文志》中,并且传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