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之仪(1038~1117)是北宋时期的词人,字端叔,自号姑溪居士、姑溪老农。他出生于沧州无棣(庆云县),是汉族。在哲宗元祐初期,他担任枢密院编修官,并通判原州。后来,他跟随苏轼在定州幕府任职,与苏轼交往密切。然而,在元符中,他被御史石豫劾告曾为苏轼的幕僚,因此被停职。徽宗崇宁初,他被提举为河东常平。但由于得罪了权贵蔡京,他被除名并被编管太平州(今安徽当涂)。后来,他得到赦免并恢复官职,晚年定居在当涂。他著有《姑溪词》一卷、《姑溪居士前集》五十卷和《姑溪题跋》二卷。
花是主人身是客,更欲花前罗酒食。
花应笑我强相亲,毕竟人花谁是得。
金樽到手我自醉,道人何妨且观色。
三界观来即是空,醉里宁知渐游北。
等为圆镜随身现,认着分明却虚掷。
持此问花花不答,嗟我与君徒入域。
不如收却閒眼坐,万境纷纷在披坼。
一番风雨便纷飞,念垢情尘漫磨拭。
今年春尽有明年,花落花开几今昔。
黄昏促征鞍,别酒已沾醉。
风威危破腊,雪意欲着地。
超然气类人,送我奄独至。
悬知必如此,恐终欲弗类。
平生昧归宿,恍若得所诣。
胡床十馀语,彷佛京口例。
此言固近俳,要之不无谓。
觉梦犹在马,解鞍定何地。
百年谁见宰,一己乃许事。
缱绻儿女情,回首端自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