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浓烟笼远岫,望眼如昏花。
欲暮还欲雨,行人始离家。
包恢(1182-1268),字宏父,一字道夫,号宏斋,宋建昌南城(今属江西)人。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文学批评家。
包恢以廉洁的形象而闻名,被誉为廉吏。他在政务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,曾担任刑部尚书一职。作为刑部尚书,他致力于整顿司法制度,推行公正廉洁的政策,使得司法系统更加高效和公正。
除了政治成就,包恢还是一位文学批评家。他对文学作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批评,对当时的文学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。他提倡文学作品应该注重真实性和艺术性的结合,强调作品的内涵和表达方式。
包恢的生平事迹和思想观点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他的廉洁形象和政绩使他成为后世官员的楷模,被广泛传颂。他的文学批评理论也为后世文学界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。
包恢于1268年去世,享年86岁。他的去世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刻,标志着宋朝的结束和元朝的开始。他的一生充满了奉献和成就,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