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诗人包恢的照片
包恢

包恢(1182-1268),字宏父,一字道夫,号宏斋,宋建昌南城(今属江西)人。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文学批评家。

包恢以廉洁的形象而闻名,被誉为廉吏。他在政务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,曾担任刑部尚书一职。作为刑部尚书,他致力于整顿司法制度,推行公正廉洁的政策,使得司法系统更加高效和公正。

除了政治成就,包恢还是一位文学批评家。他对文学作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批评,对当时的文学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。他提倡文学作品应该注重真实性和艺术性的结合,强调作品的内涵和表达方式。

包恢的生平事迹和思想观点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他的廉洁形象和政绩使他成为后世官员的楷模,被广泛传颂。他的文学批评理论也为后世文学界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。

包恢于1268年去世,享年86岁。他的去世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刻,标志着宋朝的结束和元朝的开始。他的一生充满了奉献和成就,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。

生平

包恢(1182-1268),字宏父,一字道夫,号宏斋,是宋朝时期的一位重要政治家和学者。他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的家庭,父亲包扬、伯父包约、叔父包逊都是学者,他们一起向陆九渊求学,后来又跟随朱熹游学。包恢从小聪明好学,广泛阅读各种书籍,对经史非常熟悉。他曾在父辈的学堂为其他学生讲解《大学》,他的雄才大略和辩才能力使得学生们都非常惊叹,父辈们也对他赞叹不已。

包恢于嘉定十三年(1220年)中进士后,先后担任金溪、光泽主簿,建宁府学教授,监府翼军等职务。他还招募地方豪绅成立武装,成功平定了唐石之乱,因此受到了重用,被任命为沿海制置司干官、宗正寺主簿、台州、临安府通判和台州知府等职位。

在台州任职期间,有一位妖僧盘居山中,自称“活佛”,装神弄鬼,愚弄乡民,扰乱民风。包恢得知后,果断将其捉拿并加以法办,为当地除去了一害。此外,在他担任建宁府时,他多次破除迷信,惩治妖僧,并处置那些借饥荒之机大肆敲诈士民、受取不义之财的奸吏,政绩显著。

包恢后来被提升为广东转运使、大理寺卿,提点浙西刑狱,随后又任隆兴府知府兼江西转运使。景定初(约1260年),他被任命为礼部侍郎、中书舍人。由于他一直坚守法纪,奉公守法,他被调任为刑部侍郎、华文阁直学士,知平江府兼发运。在此期间,有一些恶劣的地主强夺民田,并反诬士民抗租。包恢上疏陈述了事情的始末,使得这些豪强得到了惩治,土地归还原主。

咸淳二年(1266年)五月,包恢被提升为刑部尚书、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,封南城县侯。四年后,他被任命为资政殿学士。当时他已经87岁高龄,临终时告诫亲人要节俭办丧。度宗得知他的遗表后,非常叹息,将他比作程颢、程颐,追赠少保,并谥号为“文肃”,并送去五百两银子用于办理丧事。

包恢还有一部名为《敝帚集》的著作,但已经失传。清代四库馆臣根据《永乐大典》编纂了《敝帚稿略》八卷。关于包恢的事迹还可以在《桐江集》和《宋史》中找到。他的诗作可以在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中找到。 包恢生平详情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