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末路初倾盖,春风一系舟。
英姿森剑戟,余论有春秋。
时事朝暮别,年华日夜流。
徒劳是州县,东去勿迟留。
冯时行(1100—1163)是宋代的状元,字当可,号缙云。他的祖籍是浙江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。关于他的出生地,目前的资料尚未有确切的记载。
冯时行在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中获得了状元的称号。他历任奉节尉、江原县丞、左朝奉议郎等官职。由于他坚决主张抗金,因此被贬谪。他在重庆结庐授课,度过了十七年的废黜生活后,重新得到了重用。最终,他官至成都府路提刑。
冯时行逝世于四川雅安。他的著作包括《缙云文集》43卷和《易伦》2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