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水云愁锁烟鸿路。
淹滞上林尺素。
溪涨少莼鲈,天远多鸥鹭。
寂寞蓼花滩,蓑笠渔郎渡。
望不见、银蟾玉兔。
更莫辨、金风珠露。
晨井梧飘,晚江枫冷,惨惔巫峡连朝暮。
岂有洛神来,笑展凌波步。
陆求可(1617—1679)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,字咸一,号密庵。他于顺治十二年(1655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,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,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。
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,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减免税收、降低赋役、改善农田水利等,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。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,加强对官员的监督,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。
后来,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,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,以免冤滥。他注重调查取证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,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。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,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。
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,他于清康熙十八年(1679年)逝世。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、为政清廉的事迹,被后人称为“清廉官吏”的典范。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,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。
平湖柳外歌吹,折损一池憔悴。
敛梦舞依依,直唤千丝媚。
更把浅情斟,拟共东风醉。
看郁郁、几回新翠。
染寂寂、三分心碎。
冷月寒川,烟波暗草,不堪负了人间泪。
借问画眉时,可有君来绘?
水佩风裳寒未剪,门外嫩阴笼碧。
扬灵何处,湖上烟如织。
柳濛濛,斜阳卷,画旂湿。
一匊蘋香采,春渡寂。
废殿薜萝丛,暮云入。
太息湘灵,莫鼓钱郎瑟。
灌木凄迷,残鸦泣。
怒潮流恨,算千古,空午夜。
更菰芦中,疏星晚,起鱼笛。
缺月堕无痕,归怨魄。
曲曲奏神弦,近寒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