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轻衫穿袖,女儿小小溪头立。
羞涩。
怕隔岸儿郎、认颜色。
柔荑执画桨,绣带凌波湿。
齐集。
同棹入、花间笑争匿。
停船花下,渺渺波光碧。
谁念水底新妆,脉脉自相识。
徐理红裙,看花如泣。
回船且去,满溪落日。
陆求可(1617—1679)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,字咸一,号密庵。他于顺治十二年(1655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,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,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。
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,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减免税收、降低赋役、改善农田水利等,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。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,加强对官员的监督,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。
后来,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,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,以免冤滥。他注重调查取证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,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。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,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。
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,他于清康熙十八年(1679年)逝世。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、为政清廉的事迹,被后人称为“清廉官吏”的典范。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,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。
晓帆策策,送君直向匡山住。
凉雨。
想断渡颠风索诗句。
松扃吐霁月,伫取行吟处。
何语。
掠雾鬓江声浩回顾。
秦淮一艓,慵见丁帘舞。
念此夜、不成欢,吹梦伴尊俎。
屈指秋星,归期休数。
待我囊琴,就弹新谱。
罢官不乐,画帘暮卷空江雨。
无绪。
忆罨画溪头有人住。
阶前濯莽合,屋后虬梅古。
传语。
问彊饭、还能著书否。
使君足下,别后难行路。
嗟带甲满乾坤,只有儒生误。
昨已废书,行将学贾。
市上屠牛,山中射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