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有象阶前景,无声膝上琴。
何劳今郑卫,视听不关心。
陈诜(1642—1722),字叔大,号实斋,是浙江海宁盐官人。他在清康熙十一年(1672年)中举人,后来通过中书舍人考选成为吏科给事中。他曾经上章奏提出了治理黄河的具体规划,并检举了残害百姓的官员。他的官职逐渐升至左副都御史。四十三年,他被任命为贵州巡抚,之后调任湖北巡抚。当时江浙地区的米价很高,陈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平抑三省的米价,其中包括放宽米禁和革除湖北盐规。湖北盐规规定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,盐商趁机提高盐价,陈诜废除了这种陋规。在卸任时,盐商送给陈诜万金,但他拒绝接受。五十年,他升任工部尚书,后来转任礼部尚书。老病之后,他辞去官职回家养病。陈诜去世后,被追谥为清恪。他著有《周易玩辞述》、《诗经述》、《四书述》、《资治通鉴述》等著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