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十载相期赋远游,一朝离恨付江流。
埋轮南国心犹壮,建节东吴志未酬。
义薄皇天须自信,名高青史复何求。
冲星夜拂龙泉剑,应有寒光射斗牛。
庞尚鹏(?—约1582)是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他在嘉靖三十二年考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乐平知县。之后,他被提升为御史,并被派往河南、浙江等地进行巡视,他在与豪强的斗争中表现出色,使得吏民们感到震慑。
嘉靖四十四年,庞尚鹏在浙江推行了一条鞭法,这被认为是一条鞭法的开端。隆庆元年,他被调任为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他又被提升为右佥都御史,并兼任九边屯务的职务。一些监督盐政的御史因为权力被夺走而起来反抗,庞尚鹏被他们驱逐出官场,被贬为平民。
万历四年,庞尚鹏被重新起用,被任命为福建巡抚,并拜为左副都御史。然而,他与张居正发生了冲突,因此被罢免回家。庞尚鹏在家中居住了四年后去世,被追谥为惠敏。他留下了《百可亭摘稿》这部著作。
人生能几时,踪迹何参商。
昔为双鸿鹄,比翼共翱翔。
今为水上凫,分飞隔河梁。
天高白云远,音书何茫茫。
曾闻招隐地,丛桂扬孤芳。
蔼蔼朱陈村,上有百花庄。
谈天扫日月,吸海挥壶觞。
高名动酒帝,封侯入醉乡。
一杯罗浮春,何时对君尝。
莲社追昔游,清风比柴桑。
惭予专一壑,力短心徒长。
为园理松菊,三径未全荒。
车马不到门,荆棘生路旁。
古人金石交,万里宁相忘。
丈夫志四海,何必共一堂。
愿言谐心期,岂逐岁月忙。
雄峙千载前,岿然鲁灵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