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信宿韶光几度新,乌衣门巷已成尘。
画堂去住常如客,草屋栖迟不厌贫。
一别岂能忘故主,重来犹得寄閒身。
社前为报丰年兆,谷口应逢郑子真。
庞尚鹏(?—约1582)是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他在嘉靖三十二年考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乐平知县。之后,他被提升为御史,并被派往河南、浙江等地进行巡视,他在与豪强的斗争中表现出色,使得吏民们感到震慑。
嘉靖四十四年,庞尚鹏在浙江推行了一条鞭法,这被认为是一条鞭法的开端。隆庆元年,他被调任为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他又被提升为右佥都御史,并兼任九边屯务的职务。一些监督盐政的御史因为权力被夺走而起来反抗,庞尚鹏被他们驱逐出官场,被贬为平民。
万历四年,庞尚鹏被重新起用,被任命为福建巡抚,并拜为左副都御史。然而,他与张居正发生了冲突,因此被罢免回家。庞尚鹏在家中居住了四年后去世,被追谥为惠敏。他留下了《百可亭摘稿》这部著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