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北极风烟郡国开,中原日月自楼台。
诗人反覆无多字,谁许西京作赋才。
李希圣(1864年-1905年)是清末的一位官员和诗人。他字亦元,号卧公,出生于湖南湘乡(长沙)。他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去世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享年四十二岁。在光绪十八年(1892年)他考中进士,后来担任刑部主事,并被推荐为经济特科。他最初主要从事训诂工作,通晓古今治法,曾编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结财赋,还起草了《律例损益议》,受到张百熙等人的高度重视。百熙奉诏负责学术事务,将希圣的贡献视为助力。希圣通晓经籍后开始学习诗歌创作,他的作品多为七律,自比玉溪生(指李商隐),并出版了《雁影斋诗存》,流传至今。
大冠高盖黄尘底,晚得刘侯差自喜。
一卷匡庐独往图,悄然著我千岩里。
金华贵人一字无,佩玉鸣裾工走趋。
仕宦不达坐读书,君之此计愚且迂。
山中花开酒应熟,卖书来问东家屋。
我亦平生江海心,岁晚从君喂黄犊。
旌旗照水如火红,鼓声直挟江流东。
督师矫矫人中龙,马蹄欲踏吴门空。
三年坐待桑田变,试手韬钤万人羡。
纶巾儒服本风流,岂意虚摇憔荣扇。
兵家形势太无凭,咫尺江湖一掷轻。
国士恩深惭报称,天高不肯照精诚。
猩猩啼烟鬼啸雨,千载冤魂相唤语。
回首苍梧云正愁,孤臣欲作湘累死。
文藻江山已不存,何人偏解续招魂。
高唐置酒论畴昔,一蛇在野龙在门。
半壁功名何草草,健儿散尽遗民老。
岂知成败本由天,书生苦说封侯好。
月落潮平又一时,至今乌鹊尚南飞。
行人莫问当年事,乱后青山有是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