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终日恋迷途,见夕阳将下。
便欲暂停行色,酒舍潇洒。
邮亭未到,难解金鞍,乱山丛里,共征夫、催瘦马。
鞭梢四指,暝色生寒野。
几处萧寺寂寂,暮鼓将打。
昏鸦古朩,此景真如画。
向溪畔人家,坐销良夜。
陆求可(1617—1679)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,字咸一,号密庵。他于顺治十二年(1655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,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,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。
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,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减免税收、降低赋役、改善农田水利等,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。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,加强对官员的监督,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。
后来,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,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,以免冤滥。他注重调查取证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,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。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,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。
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,他于清康熙十八年(1679年)逝世。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、为政清廉的事迹,被后人称为“清廉官吏”的典范。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,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。
又是一年春,醉卧长安道。
细数西来几岁,岁岁都好。
今番爆竹,又坼收京兆。
挥涕泪,卷诗书,归去早。
平生好事,发语都嫌躁。
近日学成冯妇,怕被人笑。
良辰吉日,却解千年调。
看诸公,似君房,方语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