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吾道纲常有二天,虚名催逼漫楼船。
浔阳合是江潭水,鱼腹还应有墓田。
林俊(1452—1527)是明代福建莆田人,字待用,号见素、云庄。他在成化十四年中考中进士,后来被任命为刑部主事,之后晋升为员外郎。林俊曾经上书请求斩杀僧人继晓,并处理中贵梁芳的罪行,这引起了皇帝的怒火,他被下狱,并被贬为姚州判官。不久后,他被召回,并恢复了原职,后来又被调到南京任职。在正德时期,他被任命为右副都御史,巡抚四川,镇压了蓝廷瑞等人的起义。在嘉靖时期,他升任为刑部尚书。林俊著有《见素文集》和《西征集》等著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