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閒行岂为趁芳菲,湖水东看入禁闱。
楼阁倒涵千树影,笙歌深驻五龙旂。
榴花歇雨新经眼,草色摇沙欲上衣。
通籍十年惟混世,群鸥何事亦惊飞。
吴维岳(1514—1569)是浙江孝丰人,字峻伯,号霁寰。他于嘉靖十七年(1538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江阴知县,之后又进入刑部担任主事。他的官职逐渐升迁,最终担任右佥都御史,并被派往贵州担任巡抚。
吴维岳在郎署时,以其才华出众而闻名,尤其在诗词方面有很高的造诣。他的诗名在当时很有声望。
后来,王世贞将吴维岳与俞允文、卢楠、李先芳、欧大任一起称为“广五子”,以表彰他们在文学上的杰出成就。
吴维岳还有一部著作《天目山斋稿》,这是他的文集,收录了他的一些文章和诗作。
关于吴维岳的出生和死亡年份,他出生于1514年,去世于1569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