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六国互合从,强秦屹虎视。
南襟泾渭流,北控甘谷峙。
蕞尔一燕壤,曷厌贪饕志。
田光构奇谋,幸鼓荆卿气。
殒身明勿疑,直走咸阳市。
左授于期函,右献督亢志。
断袖环柱馀,秦鼎一丝繫。
吁嗟高渐离,尚置筑中器。
为术良已疏,秉节终弗易。
壮士贵丧元,成偾非所计。
逆命帝函歼,于昭秦二世。
千秋易水歌,慷慨满天地。
陈绍文,字公载,自号中阁山人,是南海人。他是明朝嘉靖十六年(1537年)的举人,后来担任官职通判。他与梁公实、欧桢伯、黎瑶石、吴而待一起组成了诗社,并且与黄才伯一起游玩。他的诗集名为《中阁集》。在清朝梁善长的《广东诗粹》卷四和温汝能的《粤东诗海》卷二四中有关于他的传记记载。
关于陈绍文的出生和死亡的具体日期和年龄等信息,根据提供的内容无法得知。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,建议查阅相关的历史资料或者进一步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