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同云收万里,斜日已三竿。
有鸟皆潜迹,无风尚送寒。
晴檐如下雨,枯涧忽鸣渊。
渐觉山河复,方知世界宽。
史嵩之(?—1257)是明州鄞县人,字子由,又有一作子申。他是史弥忠的儿子。嘉定十三年(1220年),他中进士,后来被累擢为刑部侍郎。端平元年(1234年),金朝灭亡,宋朝想乘机收复河南,但嵩之持不可,因此请求退职回乡祭祀祖先。然而,后来宋朝军队溃败,再次召回嵩之,他被任命为参知政事,后来晋升为右丞相兼枢密使。淳祐年间(1241年-1252年),他被封为永国公。后来,他遭遇父亲去世,重新起用后,他力主和议,但他的观点不被公众接受,因此他选择隐居了十三年。他去世后,被追谥为忠简,后来又改谥为庄肃。然而,在恭帝德祐初年,他的谥号被夺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