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一堤杨柳月,十里芰荷风。
史定之,明代明州鄞县人,字子应,号月湖渔老,是史浩孙的后裔。他以祖恩补修职郎,历任昭武、兰溪两县的知县。后来,他在宁宗开禧年间担任吉州的知州。在嘉定年间,他又被任命为饶州的知州,并负责广浚城河的治理工作。
史定之是一位文学家,他的作品有《乡饮酒仪》和《饶州志》等。《乡饮酒仪》是一本关于乡村饮酒礼仪的著作,展示了他对乡村文化的热爱和对传统礼仪的重视。《饶州志》则是一部关于饶州地理、历史和文化的志书,记录了饶州的风土人情和历史变迁。
关于史定之的出生和死亡的具体信息暂时无法得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