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留下一重公案,有女谁似庞家。不试提蓝手段,若为点破丹霞。
李俊民(1176~1260)或(1175~1260),字用章,自号鹤鸣老人,出生于泽州晋城(今属山西晋城)。他是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韩王元嘉的后裔。年幼时,他勤于学习经史百家,尤其精通二程理学。承安间他以经义的才华举进士第一,但他选择弃官回乡,在教授乡里的职位上隐居嵩山。元政府泽州长官段直从河南嵩山迎回李俊民,任命他为泽州教授,他长期在泽州大阳生活并从事教学工作。金朝灭亡后,忽必烈召他前往,但他拒绝出仕,最终在泽州去世,被谥号为庄靖。李俊民不仅擅长诗文创作,他的诗作表达了对时世动乱的感伤,其中也流露出一些幽愤之情。他的诗文作品被收录在《庄靖集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