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 襄毅元枢记昔年,后行梧竹上风烟。
县家赤子心应副,吾道沧洲业许传。
己属典刑酬仕学,未烦枘凿计方圆。
缵戎好亦孙支事,先续循良第一篇。
林俊(1452—1527)是明代福建莆田人,字待用,号见素、云庄。他在成化十四年中考中进士,后来被任命为刑部主事,之后晋升为员外郎。林俊曾经上书请求斩杀僧人继晓,并处理中贵梁芳的罪行,这引起了皇帝的怒火,他被下狱,并被贬为姚州判官。不久后,他被召回,并恢复了原职,后来又被调到南京任职。在正德时期,他被任命为右副都御史,巡抚四川,镇压了蓝廷瑞等人的起义。在嘉靖时期,他升任为刑部尚书。林俊著有《见素文集》和《西征集》等著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