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作背景:
这首词是在公元1075年(神宗熙宁八年)创作的,作者当时担任密州(今山东诸城)知州。这首词是宋代较早表达爱国情怀的作品之一,具有开拓性的题材和意境。词的上阕叙述了一个故事,下阕则抒发了作者的情感,气势雄豪,淋漓尽致,摒弃了绮罗香泽的风格,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。词的前三句直接表达了猎杀的主题,接着描写了围猎时的装束和盛况,然后转述了作者的感想:决心亲自射杀猛虎,以此回报全城军民的深情厚意。过片以后,叙述了猎后开怀畅饮的情景,并以魏尚自比,希望能够承担起卫国守边的重任。
结尾直接表达了作者的胸臆,抒发了杀敌报国的豪情:总有一天,要拉紧弓弦,像满月一样射掉那贪婪残忍的“天狼星”,将西北边境上的敌人全部消灭。这首词在北宋词坛上,当时流行偎红倚翠、浅斟低唱的风格,而这首词则独树一帜,独具一格,对南宋爱国词产生了直接影响。作者对这首词也颇感自豪,在《与鲜于子骏书》中,他曾说这首词“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,吹笛击鼓以为节,颇壮观也”“自是一家”。可见这首词可能是作者第一次尝试写豪放词,显示了作者的文学才华和造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