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诗人韩维的照片
韩维
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是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他是韩亿子的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人是兄弟。韩维以父亲的荫官身份开始仕途,但在父亲去世后选择了闭门不仕。

仁宗时期,韩维得到欧阳修的推荐,被任命为太常礼院的知院。不久后,他被任命为泾州的通判,并担任淮阳郡王府的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后,韩维被召为同修起居注,后来晋升为知制诰和知通进银台司。

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,韩维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和知开封府。然而,由于与王安石的政治观点不合,他被调任为襄州的知州,后来改任许州,历任河阳知州,最后再次回到许州担任知州。

哲宗即位后,韩维被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后被调任为邓州的知州,后来改任汝州。最终,他以太子少傅的身份退休。

绍圣二年(1095年),韩维被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被贬谪。元符元年,他去世,享年八十二岁。他的著作有《南阳集》三十卷,因曾被封为南阳郡公而得名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中有他的传记。

风格

韩维的诗集是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南阳集》为底本的,同时校对了清代丁丙收藏的旧钞本(简称旧钞本,现藏于南京图书馆)。除了收录了南阳集中的诗歌外,还附有一些集外的诗歌,这些诗歌被放在卷末。在这个诗集中,有很多诗歌是重复出现的,比如卷七和卷八中的诗歌就有重复。另外,《城西二首》这首诗在卷七中重复出现,所以在卷八中被删除了。而卷一○中的《和景仁赋才元寄牡丹图》这首诗也是重复出现的。由于卷一○中的重复出现的诗有自注,所以在卷七中删去了一首诗。 韩维风格详情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