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昌龄(937—1008)是北宋时期的一位官员,出生在宋州雍丘(今河南杞县),字天锡。他是太平兴国进士,后来担任过广州的知州。然而,他并没有能够保持廉洁自守,被迫还钱,并提出了一个建议,认为舶货不应该全部由官员买卖,而是应该允许商舶自行销售部分劣质货物。在淳化三年(992),李昌龄被任命为御史中丞。到了至道二年(996),他晋升为参知政事。然而,由于与王继恩有交往,他被罢免了政务,并被贬职。之后,他被任命为梓州和河阳府的知府等职位。关于李昌龄的生平和死亡,文章中并没有提及具体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