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遵(1120—1174)是宋朝饶州鄱阳人,字景严,号小隐。他是洪适的弟弟,曾经通过荫补成为承务郎。绍兴十二年,他参加了科举考试,以博学宏词科的成绩被擢升为秘书省正字。后来,他在南宋的词科中被选中,进入了馆中学习,从此开始了他的词人生涯。
洪遵的父亲洪皓曾经在金朝任职,但后来被贬谪,洪遵也因此被外放,先后担任常、婺、越三州的通判。等到秦桧去世后,洪遵重新回到朝廷,担任正字,并逐渐晋升为翰林学士。孝宗隆兴元年,他被任命为同知枢密院事,后来又晋升为资政殿学士。他去世后,被追谥为文安。
洪遵对历代钱币有着浓厚的兴趣,是一位收藏家。他通晓本朝翰苑的故事和实践,著有《泉志》、《翰苑群书》、《小隐集》等著作。
洪遵是一位出生在宋朝的爱国志士。他的父亲洪皓是一位官员,因为他在浙江嘉兴大水时积极救灾,深得民心,被称为“洪佛子”。洪遵自幼聪慧,勤奋好学,不受岁时寒暑的影响,一直在攻读文学。他与兄弟一起在僧舍攻读,夜以继日地学习。洪遵在绍兴十二年与兄适、弟迈一起赴临安参加考试,并在考试中获得了进士出身。他被授予秘书省正字的职位。洪遵在南宋词科中选中,成为了一名官员。然而,由于奸相秦桧的儿子秦熺担任长官,洪遵受到了压制。父亲从金朝回来后,被秦桧贬低,洪遵也被外放,先后在常、婺、越三州担任官职。绍兴二十五年,洪遵再次回到朝廷,担任正字和权直学士院的职位。然而,不久后,他的父亲去世,洪遵陷入了悲痛之中。绍兴二十八年,他被召回朝廷,极力陈述父亲的冤情。洪遵说:“先臣与龚王寿一同出征,龚王寿仕于刘豫,因为妄杀兵官而被刘豫所杀。”洪遵是一位坚持正义的人,他不畏权贵,为了维护正义而奋斗。他是洪氏家族的骄傲,也是一位令人敬佩的爱国志士。 洪遵人物生平详情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