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诗人窦光鼐的照片
窦光鼐

窦光鼐(1720~1795)是清代官员、学者,字元调(一说符调),号东皋,出生于山东省诸城市舜王街道西郭家埠村。他于乾隆七年(1742年)中进士,后被任命为编修,最终升至左都御史、上书房总师傅的职位。他曾担任督学政,通过他的推荐,许多士人得以晋升为公卿。窦光鼐在朝廷任职长达五十年,他的风节坚毅,不阿附权贵,因此受到清高宗的高度重视。他的诗文受到韩愈和杜甫的影响,但他的作品在表达意义方面独树一帜,他的代表作是《省吾斋诗文集》。关于他的死亡信息,文中未提及。

人物生平

窦光鼐,字无调,号东皋,是清朝时期的一位杰出的文官。他出生在山东诸城,从小就展现出对学习的热爱和非凡的才智。他精通各种书籍,尤其擅长解读古籍。窦光鼐去世时已经七十六岁。

窦光鼐从小就表现出对学习的热情和出众的才智。他在十二岁时成为秀才,十五岁时在乡试中获得第三名的成绩。1742年,他在乾隆七年的科举考试中成为进士,之后历任庶吉士、编修、左中允、内阁学士、左副都御史、浙江学政、吏部侍郎、暑光禄寺卿、宗人府府丞、礼部侍郎、左都御史等职位。他还担任过浙江学政、顺天府尹、光禄寺卿、福建乡试正考官等职务。窦光鼐去世后,他的灵魂回归故里,并葬于山东安丘市临浯镇高家庄村。他的墓地位于高家庄村后,墓碑上题着“文官御史祖,一代帝王师”的字样。他是乾隆皇帝的老师,与乾隆时期的宰相刘墉是姑表兄弟。

1786年,窦光鼐被任命为浙江学政。他弹劾了浙江巡抚福菘和平阳知县黄梅等人勒索渔户的行为。重臣阿桂前往浙江再次调查此事,试图将此事平息。

1787年,窦光鼐与朱筠奉旨刊刻了《日下旧闻考》。乾隆帝赐诗称赞他:“两浙山川常毓秀,诸生越旦汝司文。从来士习民成俗,勖彼行知尊所闻。见外发中务清正,涵今茹古去织棼 。曰公似矣曰明要,签后纾予一念殷。”

窦光鼐为官清廉,忠于职守。在担任顺天府尹期间,他惩治了奸臣,并查处了忽视职责的官员。当时城郊发生了严重的蝗灾,他顶着炎热的天气,亲自督捕蝗虫。旗庄(满贵族村)不听从他的命令,他对此感到愤怒,并因此受到了处罚,被降职。在担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期间,他修改了100多条不合适的法律条文,常常废寝忘食。在代理兵部左侍郎期间,他奉命祭南海,地方官员纷纷送礼,但他都予以拒绝。当他的父亲去世时,有人送来厚礼,他拒绝说:“我自翰林院至京城为官,从未接受过别人的礼物,更何况在父亲的丧事上谋取利益呢?”

1795年,窦光鼐被任命为会试大总裁。由于他在复试中对满族弟子的评判引发了争议,他被免去官职,以四品衔告休。同年农历九月十七日,他去世,归葬于家乡高家庄。

窦光鼐是一位清廉正直的官员,忠于职守。他在官场上秉持着高尚的品德和严谨的工作态度,为人民做出了许多贡献。他的一生充满了荣誉和成就,他的事迹将永远被后人所铭记。 窦光鼐人物生平详情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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