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孟

韦孟(前228?—前156)是西汉初期的一位诗人,出生于彭城(今江苏徐州)。在汉高帝六年(公元前201年),他被任命为楚元王傅,历任楚夷王刘郢客和孙刘戊的辅佐。然而,刘戊荒淫无道,导致在汉景帝二年(公元前155年)被剥夺王位。他与吴王刘濞通谋作乱,但次年失败后选择自杀。

在刘戊乱前,韦孟曾经作诗讽谏,并辞去官职迁居至邹(今山东邹城)。他还有一些诗作描述了这段历史事件。

主要成就

楚元王对《诗》非常喜爱,他与一位臣僚申公一起在汉朝初期传播了鲁国的《诗》。韦孟是楚王的三代子孙,他也通晓《诗》,并将其传承为家学。韦孟的诗作中,现存的只有《讽谏诗》和《在邹诗》这两首四言长诗。《讽谏诗》共有108句,首先叙述了韦氏家族的历史,接着描述了楚元王三代的变迁,开始批评了刘戊的荒淫行为,最后表达了忧愤之情,期望刘戊能够觉悟。《在邹诗》共有52句,描写了年老之后辞去官职迁居邹国的情景,表达了对楚王的思念之情,并赞美了邹鲁地区尊孔崇礼的风气。这两首诗都具有典雅古奥的风格。从思想到语言都受到了《诗·大雅》的影响,因此刘勰评价道:“汉初的四言诗,韦孟是首创者,他继承了周朝人的匡谏之义”(《文心雕龙·明诗》)。 韦孟主要成就详情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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