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永(1019—1086)是赵州平棘人,后来迁居长社,字曼叔。他是孙冲的后代。他以荫补的身份成为将作监主簿。仁宗庆历六年(1046年)他中进士,后来累升至太常博士的官职。神宗朝,他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,担任秦州知州,后来降职为和州知州。他提出了青苗法和助役法,通过强制农民出息输钱代徭的方式来解决财政问题,但这种方法也带来了重税的问题。后来,他被任命为开封府知府,反对市易抵当法,并罢免了中太一宫的职务。哲宗时,他被召拜为工部尚书,并提出罢免保马、保甲、免役法的建议。他去世后被谥为康简。他在外交和内政方面都表现出强大的能力,他的言论持平,不屈于权势,范纯仁和苏颂都认为他是国家的重要人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