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辩,乐清(今属浙江)人,生于孝宗隆兴元年(1163年)。他在乾道二年(1166年)被任命为宗正寺主簿,负责管理宗正寺的文书事务。后来,他在淳熙六年(1179年)被任命为知安丰军,负责维护当地的安全和治理。然而,在职官七二之二五的上书中,他被放罢了知安丰军的职务。关于刘大辩的死亡情况,文中没有提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