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执权

康执权,字平仲,是开封(今属河南)人,曾寓居永嘉(《宋诗纪事》卷四八)。他在高宗建炎初担任国子祭酒,后来在二年(一一二八)兼任中书舍人,并试任给事中。三年时,他被任命为显谟阁直学士,负责奉祠事务。到了绍兴十八年(一一四八),他退休了。之后的二十七年,他被任命为知泉州,然后又被提升为江州太平兴国宫的提举(同上书卷一七七)。现在我们记录了他的三首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