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延登(1175年—1233年),字子骏,号横溪翁,吉州(今山西吉县)人。他于金章宗承安二年(1197年)中进士,开始了他的官员生涯。贞祐二年(1213年),他被任命为河中府判官,并兼任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。兴定五年(1221年),他进入国史院担任编修官,并担任太常博士的职务。元光二年(1223年),他被任命为登闻鼓院的管理者,并兼任翰林修撰。然而,在正大八年(1232年),他与元议和时被监押。天兴元年(1232年),他被释放,并被任命为祭酒,后来又担任吏、礼二部侍郎的职位。然而,天兴二年(1233年),当汴梁被元军围困时,冯延登试图逃跑,但被元军抓获。最终,他选择投井自杀,享年五十八岁。
冯延登,一个事业有成的人。他年幼时就展现出了非凡的悟性,等到成年后,他的事业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。
在承安二年(1197年),冯延登考中了词赋进士,并被调任为真簿、德顺州军事判官。之后,他又在泰和元年(1201年)被转调到边宁担任县令。在大安元年(1209年)秋季的七月份,庄稼减产导致民众难以获得食物,冯延登开仓发放粮食,赈济借款,保全了许多人的生计。贞祐二年(1213年),他被任命为尚书省令史,不久后又担任河中府判官兼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。兴定五年(1221年),他进入国史院担任编修官,并担任太常博士。
冯延登还有丰富的使者经历。在元光二年(1223年),他被任命为登闻鼓院的管理者,同时兼任翰林修撰,负责接送来使。在正大七年(1231年),他担任国子祭酒,并凭借翰林学士承旨的帮助,担任国信使。
在正大八年(1232年),冯延登带着国书前往元军虢县军营。他被问及是否认识凤翔的元帅,他回答说认识。然后被问及元帅是怎样的人,他回答说是个勤快的人。接着,他被告知如果能招降凤翔元帅,就能免去一死,否则就会被杀。冯延登坚决回答说他是来请和的,招降不是使者的责任,而且招降了也是死,不如今日就死。第二天,他被再次问及是否重新考虑招降的事情,他仍然坚持之前的回答。第三天,他被下诏说他的罪行应该死,但是按理说不能杀使者,于是他的须髯被剪断,然后被监押到丰州。
然而,天兴元年(1232年),冯延登被释放出来,金哀宗安抚了他,并让他担任祭酒。之后,他还曾任过吏、礼二部侍郎,并管理刑部尚书。然而,天兴二年(1233年),元军围困汴京,冯延登被迫逃难,却被元军骑兵抓获,准备将他送往北方。面对这种情况,冯延登选择了慷慨就义,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受辱,于是他跳入了城旁的井中。
冯延登的一生充满了艰辛和挑战,但他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和信念。他在事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,同时也展现出了他的勇气和慷慨就义的精神。他的故事激励着我们,让我们明白只有坚守自己的信念,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真正的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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