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昌言(1598-1655),字禹前,号泉山,明代崇祯庚午(1630)举人,崇祯甲戌(1634)科进士。他初任乐亭知县,政绩卓越,后升为御史,以仗义执言著称。他曾出巡山东,严阵以待,成功御敌。陈昌言善于直言不讳,多次弹劾不法之事。清初时,他回到原官职位,视察江南学府,以其聪明眼光识别人才,被称为知人能手。他终身养奉母亲范氏,孝顺至极。他与弟弟陈昌期友爱深厚,家庭中没有财产分割。陈昌言著有《先草集》、《山中集》、《斗筑居集》等多卷著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