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政举措:
文章标题:李治时期的政治、人事、法律和军事成就
文章内容:
李治登基后,面临着“贞观之治”出现危机的局面。为了缓和矛盾,他下令罢辽东战役及土木之功,并勤勉执政,改变了三日一朝的制度,每天都举行朝会。在人事方面,李治重用了太宗时期的李勣、长孙无忌、褚遂良等旧臣,萧规曹随,照太宗时的法令执行,保持了贞观之治的遗风。他还善于识人,提拔了辛茂将、卢承庆、许圉师、杜正伦、薛元超、韦思谦、戴至、张文瓘、魏元忠等贤臣,其中一些人曾受到打击或被冷落,但李治给予了他们重用的机会。
在法律方面,李治编纂了《唐律疏议》,这是中国现存最完整、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。这部法典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、风格和基本特征,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,对后世及当时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。相对来说,这一时期的执法状况宽平公正,犯罪率较低。据史载,监狱中在押的犯人只有五十多个,其中只有两人需要判死刑。
在军事方面,李治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。他平定了漠北的车鼻可汗,击败了高句丽与百济联军,攻占了平壤,灭亡了高句丽。此外,他还对西突厥进行了多次战争,最终击败了沙钵罗可汗,使西突厥灭亡。李治将西突厥的领土分置昆陵、蒙池二都护府,并将安西都护府迁至龟兹。
总的来说,李治时期在政治、人事、法律和军事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。他通过缓和矛盾、重用贤臣、编纂法律和进行军事行动,保持了贞观之治的特点,并为后世留下了重要的政治和法律遗产。
李治简介: 唐高宗李治,字为善,是中国唐朝的第三位皇帝,出生于628年7月21日,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第九子,母亲是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。贞观五年(631年),他被封为晋王。在他的哥哥皇太子李承乾和魏王李泰相继被废后,他于贞观十七年(643年)被册立为皇太子。贞观二十三年(649年),他在长安太极殿即位,开创了有贞观遗风的永徽之治。在他的统治下,唐朝的版图达到最大,东起朝鲜半岛,西临咸海(一说里海),北包贝加尔湖,南至越南横山,维持了32年。他在位34年,于弘道元年(683年)驾崩,享年55岁,葬于乾陵。他被追尊为高宗,谥号为天皇大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