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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醋葫芦》是中国古代十大禁书之一,故事中的结尾部分描述了小青因妒而在地府受审的情节。在这一情节中,波斯达那尊者想为小青说情,于是翻阅历代妒妇案宗,其中一条便是小青告。
小青告的内容是关于冯二和苟氏的一段风流未尽的故事。冯二是一个村庄里贱夫,而苟氏则是一个嚣顽蠢妇。他们两人以卑微的身份在人世间过着贫困的生活,只能依靠别人的施舍来维持生计。然而,冯二却妄想着能够得到小青这位美丽的女子,他娶了小青作为自己的侧室。小青原本只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份幸福,每天都在烧香拜礼,忏悔自己平生的侥幸。然而,冯二却没有珍惜这份福分,他轻浮地对待小青,使得小青的美好前程变得黯淡无光,她无法回到明妃的地位。苟氏因此得以大肆宣扬自己的妒忌之情,广泛传播对小青的诽谤,破坏了小青的名誉和形象。小青如同袅袅的烟花一般消失了,而我这个昭昭之人又能如何烟灭呢?苟氏的名字中去掉了“艹”字,加上了“犭”字,而冯二的名字中增加了“虑”字,减少了“ン”字。小青的命运注定不凡,她有才华却没有伴侣,最终成为了散仙。而冯二和苟氏则轮回转世,变成了狗和马。这样的结局岂不令人欣喜!
从这个故事中,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小青的怜惜之情。他们为了安慰小青的粉丝们,编造了这样一个情节,让小青得到了天命的眷顾,成为了散仙,而冯二和苟氏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这样的结局无疑是对小青的一种安慰,也是对那些喜爱小青的人们的一种慰藉。
《醋葫芦》这部作品以其禁忌的内容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而闻名于世。它通过小青的故事,揭示了人性中的妒忌和贪欲,警示人们不要因为妒忌而伤害他人。同时,它也表达了对小青的怜惜和对正义的追求。这样的作品不仅具有文学价值,更是对人性的一种深刻思考和启示。无论是当时的读者还是现在的读者,都能从中得到一些启发和思考。
冯小青简介: 冯小青,名玄,字小青,明代万历年间南直隶扬州(今属江苏)人。她嫁给了杭州豪公子冯生,但由于避讳同姓,她只以字称呼。冯小青擅长诗词,并且精通音律。然而,由于她的才华和美貌引起了大妇的嫉妒,她被迫离开杭州,迁居到孤山的别业中。尽管亲戚劝她改嫁,但她坚决不从。由于凄怨成疾,她在十八岁时命画师画下自己的肖像,并以此自奠而去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