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论观点:
在后世的注家中,对于王士祯的“神韵说”有着不同的解释和理解。有人认为,“神韵”即为“格调”或“肌理”,它是一种无所不适应的特质。翁方纲提出了“泛神韵论”,认为“神韵”是指诗歌中的“韵”,即诗歌的形式和风格。郭绍虞则主张“神韵”就是“韵”本身,他认为王士祯所说的“神韵”只是指“韵”这个字而已。敏泽则认为,“神韵”有时指的是创作中的内在特质,如神似、气韵、风神等;有时指的是创作中的清新、诗情画意的氛围和境界。蔡钟翔则认为,“神韵”是指古代诗歌中的淡清远的意境。吴调公在《神韵论》中也提到,“神韵”的主要内涵是指诗歌的清逸淡远。叶嘉莹则认为,“神韵”就是指诗歌的清远和逸雅。钱钟书在评述渔洋诗论时也认为,“神韵”是诗歌中最高境界的表现。
这些不同的观点都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了“神韵”的内涵。然而,从王士祯的诗论和诗歌创作的实际倾向来看,这些解释似乎并不完全准确。笔者认为,王士祯所标举的“神韵”有两层含义:一是指诗歌的艺术风格,既有优游不迫的风格,也有沉着痛快的风格,但更加偏重于古代的淡闲远的风格;二是指在某一首诗歌中追求“神韵”的高度统一,重在诗的内在品质,而“韵”则偏重于诗的外在风貌。
明清时期对古典文学文法的研究日趋深入,但王士祯的“神韵说”却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文法研究,将对古典作品艺术价值的理解提升到了一个更加玄奥的层面。他的“神韵说”不仅关注诗歌的形式和风格,更注重诗歌的内在品质和意境的表达。这种独特的诗歌观念为后世的文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启示。
总之,王士祯的“神韵说”是他对诗歌艺术的独特理解和追求。虽然后世的注家对于“神韵”的解释有所不同,但都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诗歌的内涵和价值。王士祯的“神韵说”在明清时期的文学研究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,为后世的文学创作和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启示。
王士祯简介: 王士祯(1634—1711),原名王士禛,字子真、贻上,号阮亭,又号渔洋山人,人称王渔洋,谥文简。他是清初杰出的诗人、学者、文学家,出生于新城(今山东桓台县),常自称济南人。
王士祯博学好古,擅长鉴别书、画、鼎彝等古物,精通金石篆刻。他的诗才被誉为一代宗匠,与朱彝尊并称。他的书法高秀,风格类似晋代的书法家。在康熙时期,他继承了钱谦益的地位,成为诗坛的主要人物。他提出了创神韵说,对诗歌的创作有着独特的见解。
王士祯的早年诗作清丽澄淡,中年以后转为苍劲有力。他擅长各种体裁,尤其擅长七绝。然而,他未能完全摆脱明代七子摹古的影响,因此被时人诮为“清秀李于麟”。尽管如此,仍有不少人传承了他的诗风。
除了诗歌创作,王士祯还喜欢写笔记。他有《池北偶谈》、《古夫于亭杂录》、《香祖笔记》等著作。然而,他的辨驳议论常常有错愕、失当之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