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
土俗常惧。
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
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
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
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
然气厉不息。
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
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
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
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
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
父母不听。
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
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
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
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
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
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
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
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
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
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
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。
其歌谣至今存焉。